
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8章44条,自5月20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领导,维护地理信息安全,推进测绘成果应用,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社会化服务,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县级以上人民pp电子平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地理信息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推进地理信息数据与其他生产要素关联融合,促进测绘地理信息在位置服务、精准农业、智慧文旅、低空经济、平台经济、智能网联汽车等方面的应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要素保障。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测绘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pp电子平台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决定。
结合《条例》出台,省测绘部门将筑牢全省北斗高精度导航定位“一张网”。《条例》明确赋予省测绘部门建立统一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并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省测绘部门将进一步优化、统筹整合省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空间布局,持续升级“黑龙江省北斗导航位置服务中心”,打造全省北斗高精度导航定位“一张网”,构建统一的数字龙江时空基准,推动在低空经济、智慧农业等新业态中的广泛应用。
持续更新全省二三维地理空间数据“一张图”。《条例》明确省测绘部门履行测制和更新全省基础测绘数据的重要职责。省测绘部门将积极推动建立全省遥感影像统筹共享机制,开展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年度更新,加快推进实景三维龙江建设,打造全省二三维地理空间数据“一张图”,构建鲜活的数字龙江时空基底。
持续升级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一平台”。《条例》明确要求通过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天地图·黑龙江”)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十五五”时期,省测绘部门将持续推进新一代“天地图·黑龙江”建设,推动平台向综合地理信息服务平台转型升级,构建智能的数字龙江时空“引擎”。
